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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评卷规范

添加时间:2007-07-01 编辑: 浏览次数:

 

    评阅试卷是教师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试卷评阅的认真、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肯定,最直接地体现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也是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充分反映。为了规范我校的评卷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评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不得随着降低要求;

    2.评阅试卷时一律用红笔,并对每一道题做出正确或错误的标记,正确划“√”,错误划“×”;

    3.试卷分数一律按加正分的方法得出,每道试题都要有分值标注,每道大题得分要由其包含的小题标注的得分得出;

    4.如有综合题(如论述题等),在其每个得分点上都要有确切的正、误标记,并严格按评分标准得出试题的最后得分;

    5.试卷评阅过程要认真、仔细,不得随意涂改,如果需要改正,改正后要由评阅老师签名。

    注意:平时成绩不得在卷面上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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