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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听评课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9-29 编辑:冯丽娜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学院为推进学校为指导、学院为主体、教研室为核心三级教学管理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教研室在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促进教师间相互交流课堂教学经验,从而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突出教研室的核心地位,各教研室组织开展听评课工作,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配合教研室工作,同时负责安排院领导听课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本学期听课及评课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听课时间定为第 6 教学周(2018108日)至第 11教学周(20181111日),共7教学周。听课汇总及评课反馈意见时间为第 12教学周(20181112日) 至第 13 教学周(20181125日),时间共2周。
二、听课
   
各教研室在安排听课时,每位教师听本教研室课应不少于3 次,听其他教研室课应不少于2次,同时保证本教研室内教师被听课次数2-3次。

二、听课及评课讨论的开展形式
   
在规定时间段内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听课,听课教师需认真填写教学评价表(附件2、附件3)。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评课讨论及结果反馈环节,要求各教研室教师均要参加,同时邀请联系各教研室的院领导参加讨论。
四、材料上交要求
(一)听评课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3周周五(20181130日)下午下班前。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教研室听课安排表(附件4),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将于电子版第3教学周周五(2018921日)下午下班前送至教学办备案。
2
、教研室每位教师上交的附件2或附件3的纸质版由教研室主任收齐后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教学办。听课表必须手填,不允许打印。
3
、教研室内每位教师提交的附件2或附件3的电子版由教研室主任收齐统一发至邮箱hantuya520@163.com。要求将听课表(word文档以被听课的教师名字命名)以教研室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内,统一上交。提示:电子版非扫描件。
4
、教研室主任组织填写教研室听课打分汇总表(见附件5),撰写教研室听课总结并上交各教研室评课讨论和反馈环节记录及相关影像(含学院网站新闻报道稿)。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教研室各位教师需认真完成听评课任务,并积极配合教研室主任工作。凡是弄虚作假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2
、听评课结果将用于教师年度考核、教学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

 附件1学院领导听课安排.xls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教学评价表-理论课.doc

 附件3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教学评价表-实验实习课.doc

 附件4教研室听课安排(1).xlsx

 附件5教研室听课打分汇总表(1).xls

 附件6林学院2017-2018第一学期课程清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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