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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开展2022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4-26 编辑:包慧玲 浏览次数:


各系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59-13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组织开展本系期中教学自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线上教学开展情况,为保障学习效果所采取的举措,任课教师和学生对线上教学的反馈意见。

2.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建设举措及成效。(一并提交专业建设计划)

3.课程建设。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举措及成效。

4.审核评估。组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习、培训情况。

5.毕业论文(设计)。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需要、教师科研课题等比例,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情况。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

6.教授、副教授教学投入。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及人均学时数;教授和副教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情况。

7.教师发展。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培养与参加培训等情况;双师双能型教师和实践教学教师建设情况。

8.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师德考核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等文件情况。

9.教学督导。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学院领导、督导、教研室、同行等听评课、参与教学检查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反馈、整改及持续改进情况。

10.基层教学组织作用。教研室(系)工作计划,课程组运行情况、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活动情况。

11.持续改进。针对上学期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效果。

12.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特色工作。

13.教学档案资料形成与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系自查

1.检查时间:425-55日;各系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教学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以各系自查为主,注重实效。

各系(室)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明细表(附件3)内容,全面了解教学整体情况,写实方式逐项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及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期中教学自查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于56日前,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检查时间

学院于57-10日对各系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各系要始终坚持“以本为本、质量立校”的原则,按照学校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2.检查组成员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对所负责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听取师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认真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务求实效。

3.校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向各教学单位进行现场反馈,要求院领导、系室(正副)主任、教学办工作人员参会。

 

附件:

 附件1.2022春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提纲).docx

 附件2.学校教学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时间安排.docx

 附件3.2021-2022 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明细表.xlsx

 

 

 

 

                                                 林学院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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