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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历史资料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7-01 编辑:高倩雯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校友、同学:

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建校70周年庆典之际,为回顾林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展示校友风采,弘扬优良传统和激励后学,现向广大老师、校友和同学们征集林学院历史相关料。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学院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资料、图片等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二)反映学院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和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史实记录材料,如照片、文件、证书、奖杯等。

(三)校友与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合影照片及其讲话稿、录音(带)、录像(带),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等。

(四)校友们的主要工作成绩以及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证书、锦旗等。

(六)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教师和学生创办的各种印刷品、出版物。

(七)退休教师、学院在职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成果证书、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会议活动和各种赛事等)和平时日常生活中有收藏价值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徽章、纪念照等)。

(八)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及国内外机构、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九)历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实习、实验等集体活动的照片;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印有学院院名的实物各个时期的学院印章、院徽、纪念章、学生证、毕业文凭、借书证、饭菜票等各种票证和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十)学院各个时期仪器设备、教具和教师自制教具等资料、实物、照片等。早期教师备课讲义手稿,教学笔记,教研会议记录,刻印的资料,早期的学生作业本、师生往来信件等。

(十一)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作品。

(十二)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形式

(一)捐赠。捐赠物品在学院档案馆陈列,并注明捐赠者。

(二)扫描(拍照)、复印(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可扫描或复印后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

(三)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院或发送到邮箱。

三、权益维护

(一)凡接受捐赠、复印(复制)的档案资料归学院所有,学院按有关规定管理,并对重要资料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实物资料,学院依法予以保护,并标注捐赠者姓名。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院将本着对国家及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征集要求和方式

(一)征集年限:不限

(二)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档案资料持有者可以电话或面谈的方式联系。纸质文档和照片,可以经过电子扫描或拍照发送电子文件到邮箱。凡具有收藏价值的档案史料,可采取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和直接到学院党政办公室移交的方式。

五、史料征集及日常管理工作

史料征集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

六、联系方式

(一)电子扫描或拍照文件(格式为pdf.jpg)请发送到邮箱ly9810@163.com

(二)实物邮寄或移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75号内蒙古农业大学东区林学院;邮编:010019 

联系人及电话

刘洋,13848518281

邢妍,130150211190471-4301330

 

 

 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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