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十佳毕业生评选条件

添加时间:2013-04-26 编辑: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宣传表彰综合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青年学生,树立当代大学生学习的先进典型和楷模,引导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学先进、做先进,激励和带动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的热情,学校决定评选2012年内蒙古农业大学“十佳毕业生”,并进行表彰奖励。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素质高,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4年平均综合测评名次居班级前1/3,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表扬者。

4、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活动,在自治区级以上大学生活动中获奖,或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生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5、具有文艺特长,多次组织校内大型文艺活动,在校级文艺比赛中或在自治区级以上文艺大赛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具有体育特长,在校运动会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或连年在校各类球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主力队员,或在区以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6、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学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且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7、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1、本人申请,按要求填写推荐登记表,将推荐登记(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团总支。

2、各团总支审核申请人条件,组织评选,按要求产生人选,各团总支限报一名“十佳毕业生”。

3、学院要及时上报校团委“十佳毕业生”名单及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包括推荐登记表、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序、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本人生活照电子版等。

4、校团委将在彩虹网上公布“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情况,对因弄虚作假获得提名者,经核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不再增加所在学院团总支的提名人选。

   

上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专家推荐表

下一条:2013年3月综合测评相关文件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010011